关于定价基准转换业务的5个问题发布,为便于大家更好的理解相关政策,乐考网给大家带来了5个问题的汇总,并解答如下:
1.什么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(LPR)?
答:LPR由具有代表性的18家报价行,根据本行对最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,以公开市场操作利率(主要指中期借贷便利利率)加点形成的方式报价,由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得出,为银行贷款提供定价参考。LPR包括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品种。自2019年8月起,每月20日(遇节假日顺延)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LPR,公众可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网站和人民银行网站查询。
2.什么是定价基准?
答:浮动利率贷款一般需要参考一个定价基准,定期调整其执行利率。以前,浮动利率贷款的利率多表示为“贷款基准利率×倍数”(例如,7折的倍数就是0.7,上浮1.1倍的倍数就是1.1),其中的贷款基准利率就是定价基准。转换为参考LPR定价后,利率的表示方式将变为“LPR±点差”,其中的LPR就是定价基准。
3.为什么要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?
答:目前大部分新发放贷款已将LPR作为定价基准,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仍主要是贷款基准利率。2015年10月以来,贷款基准利率一直保持不变。相比贷款基准利率,LPR的市场化程度更高,能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化,2019年8月以来已多次下降。为保护借贷双方权益,特别是让借款人享受利率下行带来的好处,人民银行明确自2020年3月1日开始,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。
4.什么贷款需要转换定价基准?
答:需要转换定价基准的贷款要同时满足几个条件:
一是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,或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;
二是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;
三是浮动利率。固定利率贷款、已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(LPR)的浮动利率贷款等无需转换。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需要转换,但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也要转换定价基准。
5.什么是重定价日和重定价周期?如何确定贷款是否已经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?
答:当您的贷款是浮动利率贷款时,贷款的实际执行利率会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定期进行调整。重定价日,就是您与银行约定的利率调整的日子。个人房贷的重定价日一般是每年的1月1日,或者每年与贷款发放日对应的日期(简称“对应日”)。重定价周期,就是从本次重定价日到下次重定价日之间的时间长度。若个人房贷利率一年一变,那么重定价周期就是一年。如果一笔浮动利率贷款,已经过了最后一次重定价日,这笔贷款就已经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。而在2020年3月之前,以及2020年3-8月,进入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贷款,都可以不转换定价基准。但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,也可转换。
以上就是关于定价基准转换业务的5个问题解答!更多资讯,敬请关注乐考网